父母可能會驚訝地發現,雖然自願進行性交很普遍,但強制性交也很普遍。 研究表明,它受到色情觀看的影響,因為它鼓勵欺凌和欺騙。

下面的《衛報》文章列出了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法律顧慮,但在蘇格蘭也是如此。 請參閱我們關於色情和法律的網頁 蘇格蘭 而在 英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 了解更多信息。 發送者和接收者進行此活動的風險在於,根據各種法律,都可能要對兩者進行收費。 產生的記錄將使它們在警察犯罪歷史記錄系統上保留100年。 如果雇主要求加強支票,這可能會影響將來的工作機會。 獎勵基金會將在2020年XNUMX月針對該主題啟動針對英國學校的教學計劃。

肯特警察 也正在談論向負責做短信的電話合同的父母收費。 

警方調查了成千上萬的14歲以下兒童的色情短信

批評人士說,正在為兒童提供警方記錄,以記錄他們未完全了解的行為。 這是從 守護者 發表於30年2019月XNUMX日。

據《衛報》了解,過去三年來,有6,000多名14歲以下的兒童因涉嫌色情犯罪而受到警方調查,其中包括300多名小學年齡段的兒童。

英格蘭和威爾士的27名警察披露的數據顯示,自306年以來,有10起2017歲以下兒童的案例在調查中,其中包括XNUMX歲的小孩子,他們涉嫌對自己或其他未成年人拍攝或分享不雅圖像。

在一個案例中,一個XNUMX歲男孩被記錄在警察數據庫中,用於在Facebook Messenger上向女孩發送裸照。 在另一個案例中,一個九歲的女孩被記錄為向Instagram上的某人發送圖像的“罪犯”。

根據《信息自由法》向《衛報》披露的數據,在6,499年14月1日至2017年21月2019日期間,因此類犯罪而被調查的XNUMX XNUMX名XNUMX歲以下兒童中,他們是其中之一。

儘管許多調查背後的細節尚不清楚,但據信有大量調查涉及越來越多的性短信現象-自願發送和接收明確的信息。

在某些國家/地區中,青少年之間的自願性行為已被取消了合法化,其中包括 澳大利亞部分地區 和美國,但根據41年前提出的立法,這在英格蘭和威爾士都是犯罪。 根據1978年《兒童保護法》,任何人拍攝,製作或分享不雅兒童圖像都是非法的,即使該圖像是自行生成並自願分享的。

引起警察注意性交的兒童人數引起了學術界和慈善機構的警覺。 數據顯示,警方在性交方面的調查急劇增加,從183年的每月2017起增加到今年迄今為止的241起。

安迪·皮彭(Andy Phippen)教授10年前的研究發現,40%的14至16歲兒童認識同齡人從事色情活動,他說該法律“完全不符合目的”,而且有如此多的兒童被分類,這是“令人震驚的”作為嫌疑犯。

他說:“當這項立法出台時,1978年的整個辯論都圍繞著保護兒童免遭對兒童的性剝削,現在正被用來起訴兒童。”

在針對306歲及以下兒童的17項調查中,有306歲的年齡為XNUMX歲,有XNUMX歲的年齡為XNUMX歲,有XNUMX歲的年齡僅為XNUMX歲。 儘管這XNUMX名兒童未滿刑事責任年齡,但仍被警方數據庫分類為犯罪嫌疑人,這意味著無法對他們採取任何行動。

一個案件涉及一個九歲的女孩,該女孩因向另一個孩子發送裸照而受到萊斯特郡警方的調查。 在這種情況下,據了解已對該女孩進行了安全檢查,但該女孩在警察系統中仍被稱為犯罪嫌疑人。

在30起案件中,只有6,499起對孩子進行了指控,警告或傳票,而絕大多數調查都被撤消了,因為警方認為採取正式行動不符合公共利益–通常是在同意進行性愛時做出的決定。

新鮮食品 指導 是在2016年推出的,目的是解決性短信的趨勢,允許警察在不認為該消息具有濫用性且沒有證據表明存在剝削,修飾,牟利動機,惡意意圖或持久行為的情況下關閉調查。

此類案件記錄為結果21,該結果使警察可以將已發生的犯罪列為罪行,但無需採取正式的刑事司法措施。 在涉及6,499歲以下青少年的14例病例中,絕大多數被歸為結果21。

諾福克(Norfolk)警察局首席警官西蒙·貝利(Simon Bailey)和國家警察負責保護兒童,他說,保護性行為是調查性行為的主要重點。

他說:“當證據表明同意分享影像時,我們不會將兒童不必要地定為犯罪,並給他們以犯罪記錄,但立法和犯罪記錄標準要求警官記錄犯罪行為。 我們將繼續審查我們的回應,包括何時指定某人為嫌疑人,受害人或證人。”

目前正在對國家警務進行審查,以考慮將兒童記錄為某些犯罪行為的嫌疑犯,包括性交。 在某些警察兒童保護官員中,也急切希望通過法律上的修改來區分同意的性愛,例如在美國和澳大利亞的部分地區。 目前,所有“青少年製作的不雅圖像”報告都必須按照內政部的計數規則記錄為犯罪行為,儘管其年齡是兒童。

正義慈善組織(Just for Kid's Law)將調查結果描述為“深感憂慮”,並稱兒童因其行為不完全被警方記錄,在這種情況下應將兒童視為受害者而不是嫌疑犯。

慈善機構戰略訴訟負責人詹妮弗·特維特(Jennifer Twite)還是一名青年司法大律師,他說:“絕不應該為10歲以下的孩子製作警察記錄,因為他們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也不應被定罪。”

兒童律師和學者認為,即使調查沒有導致指控或警告,也仍可以通過增強的星展銀行檢查將其披露給未來的雇主。 各部隊由高級警官決定是否公開非定罪信息。

但是,警方堅持認為,不會導致未採取正式訴訟的案件幾乎不會被披露,只有在存在屢犯或其他加重因素的情況下才會被披露。

百利說:“首席警官對在加強背景調查期間釋放的物質有自由裁量權,如果這是一起孤立事件而又沒有加劇因素,則披露的可能性極低,而且極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