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經常問我們政府應該採取什麼措施來減少對孩子造成在線傷害的風險。 該博客介紹了一些最重要的參與者,包括WePROTECT全球聯盟和“五眼”組織。

這個 客人博客 由John Carr撰寫,John Carr是兒童和年輕人使用數字技術的全球領先機構之一。 他還是英國兒童慈善組織互聯網安全聯盟的秘書。 約翰曾為許多世界上最大的互聯網公司提供在線兒童安全方面的建議。

上週,來自“五眼”國家(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英國和美國)的政府代表聚集在華盛頓特區。 他們 贊同 制定了十一項自願原則,以應對一系列對兒童的在線威脅。 除了原則 註釋 也被發行了。

這些原則並不是憑空出現的。 它們是“五眼”與同期在英國內政部任命的六家公司之間幾個月的談判和討論的產物 新聞稿:Facebook,Google,Microsoft,Twitter,Snap和Roblox。 每個點和逗號後面都有鮮血,汗水,眼淚和律師。

技術聯盟

我剛才提到的每家公司都是 技術聯盟。 還有十個,其中有些是家喻戶曉的名字。 聯盟發表聲明,他們說他們 “站在後面” 十一項原則。 他們添加了 “(我們將與我們的成員一起努力)傳播(認識到)這些原則,並加倍努力……將業界團結起來,以提高透明度,分享專業知識並加速新技術,以打擊在線兒童性剝削和性虐待。”

然後在說明中出現:

“ WePROTECT全球聯盟目前包括97個政府,25個技術公司和30個民間社會組織。 我們 將在全球範圍內促進和支持這些原則的採用,以推動行業集體行動。”

的會員列表 保護 目前正在更新,因此我無法向您提供其工作連結。 所提及的 25 家科技公司涵蓋了科技聯盟的大部分成員。 其中還包括幾位選擇不加入聯盟的知名人士。

我認為有史以來最大的收藏

祝賀十一項原則背後的動人精神。 我很確定他們發布的文件及其所吸引的支持代表了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公司,政府和民間社會組織的集會,這些集會背後提出了一系列針對兒童在網絡環境中地位的具體,有針對性的提案。

天使在細節

當然,這十一個原則文件包含了通常的高級,強制性,強制性要素,這些要素也可以追溯到將近三十年的其他一千種聲明,公報,決議和莊嚴協議中,但最重要的是詳細內容。

從現在開始

從現在開始,沒有人可以說這樣的想法是不合理的或不可行的。 他們不是對技術或在線業務的運作一無所知的野心勃勃的理想主義者的產品。

因此,毫無疑問,這十一項原則確立了極其重要的新的全球基準。 一位內部人士向我強調說,該文件是“有抱負的”,我明白這一點。 但是我懷疑這六家公司中的任何一家都不會說自己的名字是無法實現或不受歡迎的。

但是自願嗎?

憤世嫉俗的人可能會說 “自願聲明已經足夠了。 最後一次機會轎車中可以有多少次最後機會? 只要公司有擺動的空間,他們就會擺動。” 我不能對此表示反對,但是通過諸如此類的舉措,搖擺空間的周長會縮小。

我希望這種語言有一種更緊迫、更迫切的邊緣。 但如果不承認這十一條原則是進步,那將是愚蠢的,而且會適得其反。 這是 WePROTECT 的全球文件,而不是英國文件。 作為一份全球文件,它代表了一個新的基準。 僅適用於英國的文件會非常不同。

即便如此,我還是只挑出一些我認為是思想發展令人歡迎的跡象的真正好點。

服務條款

原則文件提到的五次服用 “根據其服務條款採取的適當行動”。 這個非常重要。 公司說了太久了 “這些是我們的規則,這是您同意與我們合作的基礎” 這樣就造成了完全誤導的印象。 為什麼? 因為他們只是依靠過時的,史前的外部免疫力來執行有限的規則或根本沒有做出任何努力來執行規則。 他們的規則幾乎只是營銷材料。 這必須結束,這包括對低於指定的最低年齡的人故意視而不見。

新材料

在原則2中,我也很喜歡提及開發工具 “確定並打擊傳播  兒童性虐待材料”。 到目前為止,主要重點是使用工具來識別已知圖像,但實際上我們應該能夠做得更好,事實上,一些公司告訴我們他們做得更好。 我們需要了解更多,並且需要廣泛使用該技術。

不是非法的,但非常有害

此類文檔中的全新內容是Principle 8。 “對錶面上看似非法的材料採取適當的行動,包括提供報告選項,但在適當的背景下進行確認可能與對兒童的性剝削和性虐待有關”。

太多的公司一直依賴關於非法虐待兒童內容的法律的最狹義解釋。 結果,他們拒絕拍攝任何合理的理解,任何體面的人類理解對兒童的幸福極為不利的圖像。 這必須改變,並且原則8是預兆。 我想像加拿大和德國的許多人看到原則8會感到絕對高興。他們在歷史書籍中的利基得到保證。

我的一大批評

如果我有一個主要的批評,那就與文件所說的無關。 這與它沒有說的有關。 沒有什麼可以發揚勢頭的。 這樣的話,“五眼”沒有能夠追踪或監視進度的機制,而且基礎太狹窄了。 自2006年以來,技術聯盟就一直活躍著,似乎不太可能發展必要的更大範圍。 WePROTECT全球聯盟是非常有價值和重要的,但其結構強加了某些限制,在特定情況下這是無法克服的。

然後我看像 全球反恐論壇 (GIFCT),成立於2017年,問為什麼在網絡空間中沒有專門的機構來保護兒童和捍衛他們的權利? 只需閱讀有關GIFCT目標和結構的內容即可。  緊隨其後的是緊迫性和數百萬美元。 也很正確。 兒童應該得到與這種嚴重程度相近的東西,或至少在相同程度的附近。

我也在看 全球網絡倡議 該行業於2008年成立,其明確目標是捍衛言論自由和隱私權。 它最初至少是由該行業全額資助的,以作為對他們認為過於乾預政府的緩衝。 這是 另一個數百萬美元 在兒童網上權利的世界中,這是無與倫比的。

需要一個全球觀測站

應該有一個基於民間社會的全球觀測站,專門致力於在數字環境中促進兒童的利益。 我想到的就是綠色和平。 之所以受到尊重,是因為它以科學為指導來推動事業發展,並在全球幾乎每個司法管轄區和主要國際舞台上與全球決策者和決策者進行遊說和互動,並在全球,相互支持,相互聯繫的激進主義者網絡中進行監督。

賺錢

只要看看國會山現在發生的事情。 當天,發布了XNUMX條原則 兩黨措施 是 介紹 在國會上,基本上說,如果您是一家互聯網公司,並且您不採取保護兒童的行動,那麼,按照XNUMX條原則所建議的方式,您將倒閉。 該信息與英國針對性虐待兒童的獨立調查所採用的信息極為相似, report 昨天出來的

我們所有人都希望互聯網能夠帶來好處,但是人們說他們不認為缺點是每個人都必須為永久擁有永久性財產而付出的不可避免的代價。 當人們開始這樣說時,他們當選的代表就必須引起注意。 我認為這就是民主。

PS加密

那加密呢? 我聽到你問。 謝謝,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十一”原則文檔或解釋性註釋中的任何位置均未出現該詞。 不止一次。 我從中得出什麼結論? 還沒有,但是有幾個正在用舊的灰質冒出來。 但是,我注意到IICSA對此有所重視。 貓從書包裡拿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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